单位离职后,说是会帮我补交之前的公积金,但是到现在过去一个月了要,都没有帮我补交进去,我可以告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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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积金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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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般逐月交存,并由职工所在单位汇交,职工个人交存部分,可以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资助部分,一并在单位每月发工资日后5日内交存到归集部门,单位汇并时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汇交书和转帐支票,送交归集部门,然后由归集部门将公积金分别汇入交存单位户内的每个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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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当年度的可以补交,前1年的公积金无法补交,因为已经跨年,涉及到利息的计算。 单位补交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如下: 一、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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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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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