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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我的朋友。说他的朋友在医院。微信没有钱支付。她给我银行卡转钱。让我转微信给他的朋友,给我发了一个银行卡的交易记录截图。一共2800元,但是我至今没有收到。然后我用微信二维码。然后我转给他了500元。因为当时我的银行卡里没有那么多钱。之后他管我要我的微信号和密码。但是我没有给他。后来qq安全助手给我发了他被盗号的消息。之后我再问她是不是本人。他并没有给我回复。事情发生17.02,事情结束17:46。支付时间,他给的银行卡转账记录是17.05。我微信给他转账是17:20左右。交易的方式是二维码收付款。本人损失金额500元。本人学生一名,望追悔。

损害赔偿
2019-05-06 21:51: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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