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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在走路的时候被别人骑电动车撞断了右小腿胫骨断了,固定了两块钢板,交警判对方全责,医药费他花了4万块,现在私了他只陪6万,但是明年拆钢板的钱,还有医药费用都是我们出,所以我们不愿意,这种情况我们要多少赔偿合适?

交通事故
2019-05-05 15:02: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事故的赔偿与事故的责任息息相关,不同的事故类型和责任情况,赔偿的比例也不一样。责任的赔偿比例大致如下: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主次责任一般七三开,同等责任五五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相撞,主次责任八二开,同等责任六四开,另外机动车与行人相撞,即便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也要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伤者治疗结束伤情固定后才会赔偿,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先垫付了医疗费,都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断证明,作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谈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 您好,对方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工费等。
    1. 如果您和对方已经私了,当时是否有相关协议呢?具体约定的是什么呢?
    2. 您有和对方再一次协商过吗?您可以与我详细商谈一下。
  • 你好,如交通事故是对方的全责,可要求对方以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 您好,是否已经做了伤残等级鉴定?建议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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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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