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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有一处房产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是购房合同状态,丈夫名下,双方协商此房产离婚后归女方所有,因为涉及到新房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三年,更名会有大税,所以想过了这个时间再进行更名,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公证吗?然后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如何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呢?离婚手续跟公证的办理顺序又是如何呢?

民事相关
2019-05-05 11:05: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领取了结婚证,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一起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起诉到法院,到底去哪个法院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信息才能告诉您准确的答案,实践中一般是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怎么离婚,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等情况下,这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来判决双方是否离婚。
  • 你好,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二)《结婚证》;
      (三)身份证;
      (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
      (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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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