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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准备和男朋友结婚了。 他去年买了房子,大概76万,首付34万,写的他的名字,他说结婚了就把我的名字也写上。今年我们订婚,我爸妈说其他对他没什么要求,房子要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和他一起还房贷。结果我男朋友说写不了,银行不同意 。我说你的34万首付我可以一分不要,那么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共同,要不然对我太不公平了。他说最新法律规定,就算不写我名字,结婚了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可以共同所有,不写名字也没关系。 是他说的这些吗?

婚姻家庭
2019-08-29 11:58: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共同共有,确实在抵押状态下无法变更名字。
  •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你的情况要分成二部分,即该房屋的婚前支付部分为男友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种还贷并不考虑另一方是否出资,即使不出资,由于还贷行为发生在婚后,就视同为该部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了,如果双方另行约定,由一方出资还贷,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从法律上讲也是可以的,这种约定写成书面形式,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如还有不明这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 1.对于婚后还贷,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是用个人财产还贷,法律优先推定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因为婚后无论哪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入支付房贷,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所以婚后共同还贷无需举证,更不必“明算账”。
    2.婚后夫妻任何一方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无论是丈夫还款还是妻子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还款。
  •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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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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