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问一下,警察证据不足没有逮捕证,朋友被关了三个多月了,现在也不知道情况怎样,警察不放人也不给家属探望,也不给取保候审,家属应该怎么做?叫律师也只能传话,很想知道什么时候警察才能放人。证据不足不是37天就放了吗?三个多月也没说为什么要拘留这么久!

交通事故
2019-12-11 08:24: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请律师会见,阅卷,定辩护方案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因证据达不到批捕条件,只能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取保不是代表无罪,而是要继续侦查取证,如果证据扎实,还可能要批捕。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离开所在的县市,要做到随传随倒。
  • 取保候审在逮捕前后都可以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8条之规定,法院的审限一般是在案件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如果不是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或者说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可能说人民法院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当事人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