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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0月27日,借款2万元,对方说是月利息3000,但是当天收取了2月的利息共计6000元,微信支付给出借方的工作人员,签的借款合同是与公司签的,出借方打的是我的银行卡上,第三月银行卡转账给他公司工作人员银行卡3000,后期无偿还能力,对方把我告到法院,我也没有收到判决书,但是2019年1月立案,3月出判决书,标的成25600了,现在我被限消了请问我该如何维权,会坐牢么

债权债务
2019-05-04 09:29: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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