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律师:我在番禺区石基镇**机械厂上班。因为没有焊工证被厂里辞退了。请问有没有经济补偿?
-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的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追问:请问李律师:在哪里丢申请仲裁呀?
解答: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