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有两个孩子,女儿9岁,儿子四岁,我跟妻子已经两年多没有见面了,她也不管孩子,去年过年时女儿告诉我,她妈妈带她去西安玩,带着她跟一个男的住在一起,他弟弟告诉我,他姐借了十几万贷款,我呢,现在就想离婚,但我不放弃两个孩子的扶养,她也不接电话,我联系不上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法律,我该怎么做!

民事相关
2020-03-12 13:08: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搞清楚她现在的住处,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应当平均分配,如果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也应当由夫妻双方一人一个子女来进行扶养。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能够协议一直达成合意的,就可以直接依照协议离婚的有关手续进行即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则需要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
  • 如果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为了考虑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一人一个。而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去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在法院可以争取
  • 可以诉讼离婚
  •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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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