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市的,我驾驶私家车搭载了四名乘客,被查获属于无证出租汽车营运,接受处罚,办理好处罚,交了罚款之后,最后就是取车,但取车时又交了两笔费,一是要复印一张交5元,二是有点象发票模样的,叫我签字盖手印,并且在这张纸上批注:免停车费,免拖车费。另外再交100元劳务费。不交就不能取车,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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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问清楚劳务费是什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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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情特殊情况: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所以重大交通事故可能要60天才能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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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因处理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无论是交警部门自行保管,还是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保管,均不得向车辆所有人收取停车费。
《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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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其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驾驶报废车处罚: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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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