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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号,我们的雪弗兰车撞倒了电瓶车,我们的全责,电瓶车人受伤,诊断病人骨盆骨折,医生说保守治疗,头部缝了几针,30号拆线,目前还在住院,期间住院费我们垫了8000,伤着的护工费和餐费目前都是我们在垫付,保险公司不给垫付,28日保险公司只垫付了交强险的10000,公对公的,打到医院的账户里。这10000只能用于住院费。现在我们也没钱垫付了,我们现在应该怎么解决?家属自己也不垫付,也不找保险公司,人家说跟保险公司说不着,到时保险公司也说我们垫付的钱有发票就给报销。

交通事故
2019-04-29 21:36: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 你好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可以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等损失。 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需根据保险合同判断,一般可按合同约定主张理赔
  • 提起民事诉讼
  • 您好,一般可按合同约定主张理赔
  • 你不付钱,等着受伤人起诉也可以。
  • 搜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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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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