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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觉得腰疼,就到当地县城的中心医院去做了全面的检查,结果是结石,犹豫结石太大,县城医生不具备条件,就把病人给介绍州级上的医院。 州级医院也给病人做了全面的检查,得出的结果还是结石,可以做手术,只不过这颗结石需要三次手术才能打完。院方接着连续十天时间,就给病人做了两次打结石的手术。 州级医院给病人二十天休息后,准备接着做第三次打结石手术,又做了全面的检查,但是不秒的是,医生告诉病人,这颗肾没什么用了,干脆做手术把这颗肾取掉算了,病人也只能配合医生的治疗,接受切肾手术。 第二天,做手术的一切都准备就绪,可医生却又跑来病人前说,切肾手术不能做了,又意外的出现了问题,医生就一一的解释来着,说又是肾癌晚期的晚期,就是做肿瘤发疗都没的必要了的。 我不明白的是,州级的医院也是不小的医院,为什么就短短的二十天时间,病人刚到医院是几次的全面检查,医生并且说肾留泷严重,有怀疑是肾肿瘤,但是没有实际进行肿瘤的检查和化验,还是几次的进行打结石,现在导致病人肾几次结石手术,造成肾肿瘤的严重损害,肿瘤恶化到病人可能还有一个月的生命时间,并且还是非常痛苦的。 请问:这种情况是授予医院误诊吗?

医疗纠纷
2019-04-29 18:28: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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