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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做式工,做了八天家里有急事,辞职辞不掉,厂里说工资按百分之二十扣,然后说到下下个月再发工资,厂里说让我做满三天正常离职,我没做走了,这样有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5-21 04:08: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员工辞职无须征得单位同意,员工提供正常劳动均有工资报酬。建议我方提前通知单位辞职,并保存好通知凭证。单位不能无故苛扣员工工资,若其拒不支付,我方后续可提起劳动仲裁。建议我方收集保存好有关劳动关系、工资数额、辞职等方面的证据。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
  • 你好,只要提供劳动就应当支付报酬的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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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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