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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怀孕三个月多月,男方不给生活费和产检费,我想申请离婚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19-04-29 18:08: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能对财产分割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身份证明到一方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好,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能否一次性离掉需要看一方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如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存在这些情形,法院一般都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然后给予判决离婚。若没有以上情形,法院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所以需要经过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第二次的提起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第二次一般也能离掉。

    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如果另一方因为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 可以的,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到法院。
  • 可以要求离婚。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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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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