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协议离婚,协议上我需支付400抚养费给儿子,现在前夫要上诉让我多支付抚养费,但协议上写明欠款7万由他支付,现在不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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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但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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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后可以增加抚养费,欠款不能归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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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支付扶养费要有证据支持,也可以起诉对方欠款问题。有需要可电联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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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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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您需要负担子女的费用,如果协议约定的数额已经不足以支付孩子的生活需要,孩子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款项,要求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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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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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