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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案件,2017年7月刑事拘留了一批人,当时公安机关通知A去配合调查,因A在外地则没去。2019年4月,公安机关又通知A去配合调查,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不会对A刑事拘留呢?这个传销组织涉及人员多,A是其中一员。

刑事案件
2019-11-19 22:06: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不好判断,情况不严重有可能不会拘留。
  • 刑事拘留,一般24小时送达通知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   刑事拘留的时间: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 1,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2,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
  • 这就看实际情况了撒,犯罪了就要遭
    追问:主犯去年年底已判刑,A只是众多人员中的一员,事隔近两年了。公安人员通知说是之前没有调查记录,现在就只是去配合调查,如果真要抓人的话早就来家里抓人了。现在就是担心怕一去配合调查就把人抓人。而且如果她这种去配合调查时间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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