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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乡村民办幼儿园,目前没有办学许可证。我使用的园所地皮是村办小学闲置的老校址,经当地行政部门同意并写了准许使用的协议后,投资十五万元开办起来的,正在运营中,现在当地行政部门又要收回这块土地在上面建公立幼儿园,请问,他们应该赔偿我的投资吗?

医疗纠纷
2019-12-06 23:08: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有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同意你办…如果有证据,继续政府的公信力,他们应当赔偿你的合理损失
  • 你好,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土地进行征用补偿,征用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征用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 1、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2、综上,政府收回农民土地种植猕猴桃的,必须要有政府土地管理行政部门许可,实行有偿征收,否则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反映,必要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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