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离婚时分割财产时,没有孩子的财产,儿子已满18周岁,女儿刚11周岁,两个孩子都抛给他的,现在想给孩子讨回财产,还能讨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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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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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参与 除非夫妻双方同意分割给孩子 否则 只是夫妻分割。
追问:现在能给孩子讨回来吗,上海的房子有大孩子的名字,房子应该会有大孩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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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不回,你们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是你们夫妻两个的,和小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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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与孩子无关。现在只能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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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欢迎加微信或者来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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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具体情况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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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就没有孩子的财产,除非双方当时分割的时候同意将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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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了哦。因为你离婚时已经对财产做出了约定。不可以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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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财产本来就跟孩子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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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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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仅当事人和本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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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