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驾驶证不记分不罚款的违章影响审证吗

交通事故
2019-08-30 17:16: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影响 具体问车管所
  •   一、交通新规前未及时处理的违章记分怎么办   记分周期以领证时间为准: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仍将按照原有的记分标准执行。至于车主担心未及时处理会影响下一个年度的记分,交警部门表示,扣分周期以驾驶证发证日期起一年期为限,并不是按1~12月的周期计算,与2012年度即将过去无关。近期未接近计分周期底限的车主,不必急于年底前处理罚单。根据佛山车主驾照发证情况,九成以上的驾驶人记分周期都未到期。  二、今年的违章明年处理扣分会增加吗  依照新规定,今年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还是会按照原有政策进行处理,即使拖到明年也依然如此,也就是“老的用老政策,新的用新政策。  根据123号令规定,当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驾驶证状态即进入注销状态,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参加科目一(理论)的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在原有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学习和理论考试外,还需加考路考,以加大对屡次违法的惩处力度,并重新考量其驾驶技能是否过关。公安交警在工作中发现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将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待考试合格后及时发还。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你负全责,说明你在交通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应该对你进行交通违章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处罚的执行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由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
    4、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5、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