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4s买车,车价23万,说装潢挪用5000,合同签订22.5万,装潢我还花费了8800,请问这样合理吗
-
你好,肯定不合理,是4S店规避税收或者增加利润的方式
追问: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如何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解答:你好,你可以坚持按照实际约定的购车价格签订合同,对方不同意的,可以拒绝签订协议
-
购车合同主要注意事项
(一)车辆信息详细标明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细节要多多注意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三)违约责任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四)售后服务注明
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买卖车辆的行为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可以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但是在通常的交易习惯中建议写一份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有利于避免纠纷,规避风险,并在买卖完成后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购车签合同需要注意如下方面:
1、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 2、 搭售保险不合法
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族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
3、 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
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
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
消费者签约时应特别注意以上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