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保险公司上班,当初经过考核签的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业绩考核没有通过,被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4-26 23:22: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因为您本人业绩不好,单位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您需要根据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判断是否侵害您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某段期限内业务量达不到规定的多少合理指标,视为不胜任该岗位,公司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岗至某某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必须证明您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确实是因为您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 是长期没有完成业绩考核吗?
    追问:三个月一次的考核没有过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