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朋友同居半年了,并且双方父母都见面了,也同意结婚,男方父母给了我五万元彩礼,说用于我买金银首饰等等,但是这些钱全部都用在了我和男朋友的所有共同生活的开支上,现在我和男朋友要分手,他要求我要归还这彩礼,请问我要归还吗?

婚姻家庭
2019-05-01 07:37: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可能要归还的,以法院判决为准
  • 你好。虽双方未办理登记,对方若证明为彩礼,可要求予以归还。但因双方已经同居共同生活半年,且所有的钱都用在双方共同生活的开支上,我方可予以拒绝,法官也会酌情考量的。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后续若有法律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你搜集一些共同开支的证据就可以反驳他们了。
  • 你好,没有结婚证,彩礼还是要退回的。
  • 你好,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一般来说需要返还,根据你所说,建议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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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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