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有订立合同吗?是什么原因导致房产证一直未办理呢?这种情况是可以按照合同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赔偿金,具体问题请来电免费咨询或到律所当面详谈以便更好地为您解答。
追问:张律师我看了合同是不平等条约如下: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天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0%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赔偿买受人损失。
3.综合验收备案合格后90日内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产权证,买受人配合出卖人办理产权证,逾期未能办理的出卖人每日按已付房价款的0.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至今开发商都没有正面解释过为什么这么久什么原因办不了证,每次问都是块了在办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