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案情是我的朋友叫我去喝酒,我去的时候不知道他们三个已经喝了,走了一个人,我去又喝了一瓶出事的那个人没让他喝,我也没劝酒,走的时候我在接电话他们两个骑电动车先走了,他们回去的路上撞到人,人在医院死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了,骑电动车的朋友全责,现在是我朋友没能力赔偿死者家属,死者家属把我们都告了,请问一下我有责任吗?我该付什么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另外,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该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
理论上你与死者死亡一事没有法律上的关联性,具体本案较为复杂,建议找律师面谈。
-
你好,需要负部分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