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地人,没办暂住证,结婚登记是当地,现想离婚,可以是当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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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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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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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婚姻缔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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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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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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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婚后财产均分,子女根据对成长有利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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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