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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土地有承包经营权证和合同都是2000年1月1日办的,村里没有地亩册、没有四至,另一个村民家有合同已过期,他家有地亩册和四至,两家因一块土地打起官司,村里土地从没调整,对方上诉打行政官司想撤销我家的承包经营权证,按照法律能撤销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9-12-03 14:39: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以维持现状为原则,对方的主张难以得到支持,
  •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也使其失去了生活的依托,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所以,村委会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发包方,应时刻对发包出去的土地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不能让土地承包经营人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从而有效维护集体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合同和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追问:是30年,对方能撤销我家的承包经营权证吗?我家在村里没有地亩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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