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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院协议生效,对方不支付协议约定的费用,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12-29 14:39: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在效力上与判决是一样的。法院都予以认可了,就不需要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离婚协议是你们二人之间确定的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内容。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出现纠纷还要诉至法院。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上确定的内容效力更高,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离婚协议在调解书面前就不足一提了。不必太介意。
  •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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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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