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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级残疾人,能享受国家的什么待遇

婚姻家庭
2019-05-30 18:43: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当地残联咨询............
  •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5级至10级工伤怎么赔偿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一)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四级伤残不能一次性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所在单位和工伤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三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之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四级伤残工伤职工待遇不能一次性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由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   工伤残疾待遇如何计算,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  (二)二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  (三)三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  (四)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  (五)五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六)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0个月计算。  (七)七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8个月计算。  (八)八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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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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