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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婚后没登记,三月后要分手,请问女方是否有必要退还彩礼

婚姻家庭
2019-04-24 11:59:5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你好,按照司法解释,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主要有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退还彩礼,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可酌情退还部分彩礼,退还数额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向法院起诉主张,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形确定相关情形。可致电详询。
  • 根据彩礼金额等综合确定,原则上需要退
    追问:部分返还还是必须要全部返还?
  • 按照法律规定酌情返还
    追问:那么婚前的一些人情来往,还有婚前买东西花的钱,也要返还吗?
  • 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欢迎电话联系我。
  • 具体问题电话咨询或当面详谈。
  • 要看分手的原因在女方还是男方,返还也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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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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