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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06年经新泰市龙廷镇政府招商引资来南站村租赁承包土地建设绿色盆景基地的,当时政府给了土地规划建房图案办了相关手续但是过后没有完善,现在所建护林房及地上附属物说是违法建设要求拆除,请问我们违法吗?应该怎么维权?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4-25 06:53: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