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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在工地摔伤,在工地检查完说没事给送回家了,我们不放心直接又送到医院,医院说必须手术,当时住院不清楚,是用新农合住院的,现在跟工头打官司,法院需要做伤残鉴定,法医说病历与案情不符,不给做鉴定,怎么办,法院以立案

劳动纠纷
2019-05-31 13:29: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开具委托书进行鉴定
  • 法医鉴定,是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被害人的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被害人法医鉴定结果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的;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是区分嫌疑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重要依据,轻伤二级以上的,嫌疑人构成犯罪。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伤残鉴定,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分为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工伤赔偿的标准不一样。鉴定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 伤残鉴定申请不是向法院申请的,而是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申请,申请以后符合条件正式受理的,马上就可以做鉴定,鉴定以后15个工作日左右提供鉴定报告。
      一:伤残鉴定
      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4. 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5. 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6. 评定书
      a)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b)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二:伤残等级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
  • 你好,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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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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