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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后,再回原地上班,能否继续交

房产纠纷
2019-05-27 07:09: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可以的,您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的
  •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 公积金在以下条件可以提取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

    (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2.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2)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3)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4)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5)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6)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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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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