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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现在已满九个月,过年之前到因户口未上,没交合作医疗,没办社保卡。现在办了社保卡,能否补交2019年合作医疗,在哪补交?

保险纠纷
2019-05-26 04:55: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去社保局咨询
  •  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医保补缴欠费方式: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一)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农村在籍居民;
    (二)持有二年以上暂住证并在当地农村从事农副业生产的非本市籍居民;
    (三)经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或同级合管办批准的其他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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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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