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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小车司机在小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没有任何标识的道路上正常直线行驶,另一方骑电动车也是直行,导致发生轻微车祸,造成电动车一方手部骨折,电动车损坏,我自己小车保险杠和车架都有不同程度损坏,后面立即报警了也和保险公司打了电话,警方让我们先去医院看伤,去了医院所有检查包括脑部,只有一只手轻微骨折不需要住院,(所有的医药费都是我们出的)后立即又去了交警大队,警方看了监控判责,判电动车主责,我们次责,我们的责任也就是交叉路口没有减速排除安全隐患,但是对方她安全帽没有戴,且单手骑车,所以导致整个事件的发生,警方让我们判责书上签字,对方不肯签,我们自己没有买车身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会理赔,那我们帮对方垫付的医药费和自己修车的钱怎么处理呢?

保险纠纷
2019-04-22 15:28:5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伤者治疗结束伤情固定后才会赔偿,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先垫付了医疗费,都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断证明,作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谈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 电动车是否构上机动车标准?你的车损在交强险限额内是由对方赔偿的,超出的按责任赔偿,对方医疗费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你的保险公司赔,超出的按责任赔偿。具体的可详询我
    追问: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她是没有保险的,我们保险可以赔她,但她没有保险,怎么处理?
    解答:先由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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