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协议书的内容是 甲乙双方因婚外情关系分手问题 于2017年11月17日达成并签订了协议书 甲方根据协议书给予乙方20万人民币 乙方接收后双方无其他纠纷 现乙方再次以闹腾饭店甲方饭店 破坏甲方家庭 和甲方鱼死网破 你死我活等要挟 甲方迫于无奈同意再次支付30万人民币给乙方同时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再骚扰联系甲方 甲方家庭和亲朋好友 甲方经营的饭店等 2:乙方收取人民币30万同时在附属条上签字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离开济宁 并从此不再济宁镜内工作以及生活 4;乙方充分认识到以前对甲方实施要挟行为不当 并保证不再实施任何类似行为 5:甲方保留依据2017年11月17日的协议书和本协议书 向公安机关控告乙方敲诈勒索行为的权利 保留通过控告检举和或起诉追回两份协议书被勒索支付的50万元的款项的权利 特此立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