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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班正常休息时赶上法定假日给加班还是不给?还是给补休?

合同纠纷
2019-05-21 19:46: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加班费和补休二选一。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3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是指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日。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 企业不让员工休息、不补休、拖欠工资均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来主张员工的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加班费补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加班费和补休有详细规定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其中《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关于加班费和补休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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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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