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儿子出意外死亡,媳妇在儿子生前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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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为儿子的个人财产。
这部分儿子的个人财产,老人能继承。
继承法(1985)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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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也只有一半的权利,另一半属于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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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生前工资的一半属于媳妇所有;工资的另外一半属于儿子的遗产,由继续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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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归属,则属于,具体委托律师审核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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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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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