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怀孕,现在要打胎,打完胎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营养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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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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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具体,还可以要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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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要求男方要取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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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男方要取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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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打胎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营养费和必要的补偿,但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男方让你打胎的,而不是您自己偷偷打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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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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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1、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13、抚慰金
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以鉴定结果确定赔偿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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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你可以找男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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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