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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前几天骑车撞了一个人 报警处理的 去医院检查 拍的片子 没事 就拿药回去吃 休息休息 然后过了十几天那个被撞的人又说胳膊疼了 然后他自己就去医院检查一下 医生就说骨折了 现在就要求我们赔偿误工费 请问现在我们还需要承担这个责任嘛?

交通事故
2019-09-18 10:24: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要看新的损伤是不是以上次的交通事故有关,以及上次有没有检查这一新发生的这个部位。
    追问:当时碰到的地方全部检查了一遍 都没有事 医生也说没有任何伤痕的 后面过了十几天他自己就去医院拍的片子 拿过来告诉我们 就是上次的伤摔骨折了 当时检查都没事 后面长了十几天还能长出骨折嘛?现在就耍无赖 问我们要一千块钱 说给他了以后再出现问题就不管我们的事了 我们可以相信他说的话嘛?需要赔偿他钱嘛?
  •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 你好,协商不好,可以要求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私了。
    追问:这个问题之前就在派出所签字协商解决了,后面过了十几天他就说胳膊疼又去做了检查,现在他就说要我们给他钱 然后把这次的检查费用出了 以后就不管出现什么问题了 他都不来找我们了 我们要给他付费嘛?还可以相信他说的话嘛?后期会不会还来找我们麻烦呢?
    解答:你好,如果对方起诉你,可以联系我们。
  • 如果是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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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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