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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超市促销员下班途中车祸身亡,雇佣单位(临时工)和超市分别要承担什么责任呀?

合同纠纷
2019-05-15 11:35: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法律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即属于正式工。可以依法享受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待遇。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不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这个可以视同工伤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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