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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入职,一直未与用人单位签定用工合同,2013年-2014年以未交保险补助方式每月240元补入工资,2015年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合同,个人意愿未缴纳保险,用人单位承诺给补助最终没有给,2016年交纳五险一金,并未得到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第月工资以用人单位某个人名义发放到银行卡中,2019年用人单位效益不好,未书面公示裁员的情况下,行政部门单方面要求不辞职每月发放1500元工资,2018年-2019多次口头提出辞职,公司领导一直批准,请问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
2019-04-19 09: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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