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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女儿在深圳市一家古董诈骗公司上班,去年5月份去了这家公司,一直在前台做,做到11份离职回家过年,过完年,今年又去了这家公司上班了,这次她做了业务员,这家公司上个月,也就是3月20号被抓了,我女儿也被拘留起了,到现在快一个月呀还没有放人,我找了个律师和我女儿回见过一次。女儿说她做之前不知道这家公司是一家诈骗公司还有就是我女儿做了个假的身份证,做身份证也是她们公司的一个总监让她做的,还有就是我女儿做进了一万三千元的业绩,但是她没有拿到提成和保底就被抓了,请问这个案我女儿是怎么个处刑?子

婚姻家庭
2019-10-25 00:18: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诈骗罪需要考虑她在这个公司里的作用以及经他手有多少受害人?受害人损失多少?等等因素。现在您委托律师进行会见的目的不仅仅是了解情况,更主要的是结合案件情况帮她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情况为她做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你好,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没有死刑,不会判死刑。,【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被拘留一个月”,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刑事拘留后,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构成犯罪的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构成犯罪的,放人。  2、刑事拘留后的羁押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最长是30天+提请逮捕时间最长是7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到检察院阅卷,了解相关案情和证据,申请取保候审、视具体情况作罪轻或无罪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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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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