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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之前为了投资女方出钱买房,写了男方的名字,但是贷款和首付款都是女方出钱,领完结婚证后两个人又协议离婚,离婚书上写的很清楚,女方出钱买的房子所以归女方所有。女方出售该方便时男方主动配合过户。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买卖该方便时会遇到什么麻烦的事情吗?钱能直接打到女方账户上吗?

民事相关
2019-04-19 10:05:5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样做的风险会很大,您通过假结婚的方式购房不仅承担了人身风险,也承担经济风险,你得评估得失。协议有的可以约定,有的不可以约定,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后果会非常麻烦,无论您怎么协议约定,对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法律不允许这样约定。房屋登记在对方的名下,对方可以任意处置,只要是卖给善意第三人,你就要不回来。因此,建议您慎重,买房没有必要通过假结婚,还有其他的选项。如果您已经这样做了,建议您委托律师,因为这是很复杂的法律关系
  • 您好,原则上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 如有争议建议起诉处理 。
  • 您好,如有争议建议起诉处理
  • 您好,看到您的问题了,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我们。
  • 依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对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诉。
  • 可以沟通解决分割
  • 你好,协议有效,可以的。如需法律帮助,具体可电联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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