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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青岛意外摔伤,农合在吉林延边交的,因到这时间不长暂住证没办理,农合因为没有暂住证,不给报销。我妈妈现在在青岛已经办理了住院手续,因没有暂住证不给报销,想办理院回吉林,但是吉林农合说我妈妈在青岛已经办理过入院,再回吉林办理,属于二次入院不给报销。我想问一下,这样为什么不给报销?合法吗??

婚姻家庭
2019-06-11 09: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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