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这个误工时间怎么定,只是单指住院的时间么?如果出院了,还是要有一段的恢复期,那么这段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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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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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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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由医院开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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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出院的疗养的时间也是要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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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出院的疗养的时间也是要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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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时间是没有上班,请假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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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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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收入证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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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