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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离婚了,房子给娃,但娃的抚养权在前夫那里,我们之前卖的房子是按揭的,我是主贷人,他还房贷,但他经常不准时还房贷,最长时间有半个月,想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请问有办法吗?

民事相关
2020-02-03 12:47: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①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后按揭房归谁所有?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对婚前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且有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首先,遵循协议自由原则。其次,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此时对于房贷,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的款项及增值部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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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