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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 2018年5月18号租了一间厂房门面 签了一年合同 主要营业早点 在2018年11月份就告知说要拆迁 于2019年5月18号搬走 要收回店面不给予任何赔偿 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6-21 05:44: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看当初签订的合同,一般可以得到补偿。
    追问:合同上写的拆迁不给赔偿 那样还有得到赔偿吗
  • 你好 一般应该能得到部分赔偿
  • ,门面房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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