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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乙肝大三阳,我怀孕7月,因吵架我回娘家,我是觉得他会过来接回去,但没有,后面的微信聊天中他表示不想再继续这婚姻,我不想死缠烂打一个不爱我的人,我同意,但他说我肚子里还没出生的孩子是他抚养,而且我的一举一动在他眼里是错的,说是我埋怨整个世界,不会尊重孩子爸爸,他说孩子他自己养大,我不想把孩子给他,请问他现在不管不顾孩子和我,打算离婚,还说出生后带走孩子是法律允许的吗,我没有乙肝

民事相关
2019-12-26 18:17: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具备特点:1、程序简易、便捷。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关于你们离婚的协议:“对小孩抚养权及探视小孩的约定时间或告知时间等有关注意事项要明确,没有明确细节的抚养方可以主张有关探视权利和义务。”如:孩子父母口头协商探视时间、期限、安全、注意事项等其他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且故意瞒抚养方私抱小孩可按失踪小孩报110处理。能够协议离婚我相信通过当事双方协商可以解决问题,关键还是要和谐,先协商或通过居委会协调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最好的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