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离的职,4月中发放3月的工资,公司已帮我交了3月份社保,现要求我补给3月份的社保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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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已经不是单位的人了,单位凭什么要为你承担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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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8%,其中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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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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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入职之后就需要为员工缴纳,所以是先由单位支付,之后在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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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