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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就是我17岁。男朋友34岁。我们自由恋爱。自愿发生关系。如果我爸妈告男方。自愿发生关系构成违法吗

婚姻家庭
2019-04-19 10:26: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虽然未满18岁,但已经不算是未满14周岁幼女,如您是自愿的,男方不会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你好,不构成。不过,你年龄还小,学点手艺或什么,不要把精力和体力浪费在没必要的感情上。建议。
  • 你好,不违法,多和父母沟通
  • 自愿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是你们不可能在一起的,早点清醒。
  • 如果不存在强迫威胁等手段,便不构成。
  • 你好,不犯法,但是建议你认真考虑目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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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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